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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治理观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提出的重要理念。具体而言,它是指对全球事务进行共同管理时所秉持的观念和原则。以下是对全球治理观的详细阐述: 一、提出背景与主体 全球治理观最初由社会党国际前主席、国际发展委员会主席勃兰特在1990年提出,而中国则是由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0月18日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秉持“共商共建共享”的全球治理观。全球治理的主体包括主权国家、国际组织、跨国公司以及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等多元化的参与者和结构,它们共同构成了全球治理的多元主体体系。 二、核心内容与原则 全球治理观的核心在于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,坚持国家不分大小、强弱、贫富一律平等。它强调通过共商共建共享的方式,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完善。在具体实践中,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 1. 共商:即各国共同参与全球治理的讨论和决策过程,确保各国的声音和利益得到充分表达和尊重。 2. 共建:即各国共同承担全球治理的责任和义务,通过合作和协调解决全球性问题。 3. 共享:即各国共同分享全球治理的成果和收益,实现全球治理的公平和可持续。 三、实践领域与目标 全球治理涉及多个领域,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治理、政治治理、环境治理、社会治理等。在这些领域中,全球治理观致力于推动以下目标的实现: 1. 经济治理:推动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,加强金融监管和合作,促进全球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。 2. 政治治理:关注国际安全、人权保护、政治稳定等问题,通过对话、协商和合作解决国际争端和冲突。 3. 环境治理:加强全球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应对合作,推动绿色低碳发展,实现全球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。 4. 社会治理:促进全球社会公平和正义,加强跨国犯罪打